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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德瑞恒泰未按约定信披被警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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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德瑞恒泰未按约定信披被警示

  中新经纬12月20日电 因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重大信息等,广东证监局向珠海德瑞恒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珠海德瑞恒泰)下发警示函。  广东证监局网站截图  经查,珠海德瑞恒泰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,存在以下违规情形:一是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重大信息。二是公司在2021年9月公司完成股权变更,2021年11月完成对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,但公司均未及时更新上述事项。三是公司未按规定保存投资者的资产收入证明文件。  根据《私募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珠海德瑞恒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公司应高度重视,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,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。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变更信息显示,2021年11月15日,公司进行了地址变更和投资人变更。投资人方面,原郑小群,黄国彪变更为萍乡泓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刘东,黄国彪。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 天眼查APP显示,珠海德瑞恒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,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。公司控股股东为黄国彪,持股51%。萍乡泓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刘东分别持股39%、10%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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